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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来源:纪委监委(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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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七)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本级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26.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26.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10.99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一是留置专区改造费用降低;二是厉行节约。

  (二)支出总计3726.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83.1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20 万元。

  2.项目支出542.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主要包括办案经费支出、留置专区维修维护、办公办案设备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54.65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一是留置专区改造费用降低;二是厉行节约。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3.10万元,项目支出542.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4.65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一是留置专区改造费用降低;二是厉行节约。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2%。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6.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66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45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55万元,占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0;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36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6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373.74万元,主要是市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以及社保缴费等支出大幅度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2.92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部分办案经费未支付完毕。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4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3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3.0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纪委监委机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3.5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33.34万元,主要是市纪委监委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纪委监委机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90.21万元,主要是市纪委监委单位医疗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纪委监委机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14.3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14.3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纪委监委机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购置救护车辆一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8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32人,0.6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35%,主要是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84万元,比上年增加49.15万元,增长112%,主要是市纪委监委业务量增长,办案大幅度增加,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取证工作任务明显增加。调拨和购置车辆增多,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27.5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车辆一台,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用和车辆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20万元,比上年增加9.0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产生的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586.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严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预算项目安排与实际还有些差距,测算还不够细致。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预算执行;二是制定预算时充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力求预算做精做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