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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03来源: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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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概况

  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十一、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市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市委党的建设工作(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市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地方和市直机关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企业和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市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市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市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十一)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县(市)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委办公室负责市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内部机构设置:组织部内设科室17个,主要包括: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四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非公党建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档案信息科、实绩考核科、老干部工作科、调研室和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9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8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3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7%。主要是由组织一科拨付党建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43%。主要是上年结转其他收入援疆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79.44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基础性绩效奖支出

  (二)支出总计1493.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8.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84万元。

  2.项目支出464.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09%。主要包括援疆干部教师补助、公务员招录、各类考核、调研、培训及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78.46万元,增加22.9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基本支出中基础性绩效奖发放金额;二是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4万元。

  主要是其他收入未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98万元,增加15.26%,主要原因是增加援疆干部跟团锻炼往来款39.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93万元,项目支出455.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3.79万元,增加24.6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基础性绩效奖;二是2022年调整工资标准。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4.31%。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68万元,占84.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3万元,占7.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18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60.21万元,占4.0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6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经费 795.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保险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增加基础性绩效奖发放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以及人员新增或晋升带来的工资等变化。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5.2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援疆教师干部经费、各类考核、督导、调研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及老干部走访慰问体检等工作经费支出,这些支出已完成年初预算的58%。

  (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8万元,主要是人才工作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是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体检费等支出,已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59万元,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增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12.26万元,主要是转出及当年退休人员缴纳单位部分的职业年金支出等支出,没有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55.1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8.22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缴纳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增人员,增加医疗保险预算。

  公务员医疗补助16.96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78.85%。

  4.住房保障支出60.2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0.21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缴纳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公积金基数,公积金年中增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加0.65%,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付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护及过桥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市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6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降低1.21%,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人员预算定额及严格控制相关经费,过好紧日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568.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7.74分。预算项目尚未开展,因此项目绩效自评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对某些工作的预计评估还不够准确,导致相关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下,应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预计准确性。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本年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主要是相关项目未开展,已将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或申请财政部门收回。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