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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07来源:国民党革命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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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十一、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共葫芦岛市委和民革辽宁省委会重大部署在我市民革组织中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民革葫芦岛市委会全会、主委会、主委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民革葫芦岛市委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民革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推荐工作。

  (六)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与有关县(市)区委统战部及民革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七)负责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民革党员岗位建功;发挥党员的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和祖国统一活动。

  (八)负责民革葫芦岛市委会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6.其他收入无。

  7.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无。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77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活动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39.54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

  2.项目支出6.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主要包括调研、走访、基层组织换届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无。

  4.经营支出无。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77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活动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财务执行收付实现制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万元,项目支出6.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7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活动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6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支出3.03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无;农林水支出无;交通运输支出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无;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5.60万元,主要是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86万元,主要是调研工作、基层组织工作、走访工作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减少项目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无。

  (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万元,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养老保险费基数。

  (4)死亡抚恤金无。

  (5)伤残抚恤金无。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无。

  3.卫生健康支出1.7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员医疗保险基数。

  (2)事业单位医疗无。

  4.农林水事务支出无,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无。

  5.金融支出无,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无。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无。

  7.住房保障支出2.2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支出2.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出国情况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招待情况发生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发生。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驻村工作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0.01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1.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6.8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制预算项目的精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执行率有待增强,部分项目跨年度结转,未能在本年度内及时结算;三是项目在执行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以提高预算完成率,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地全面实现;二是依据上一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合理、科学的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葫芦岛市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