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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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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负责为“建设数字葫芦岛、打造数字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和运行保障;统筹推进政务信息服务和信息数据综合应用等工作。

  (2)负责对全市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标准规范等有关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基础性核心技术研究;与省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对接,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化有关工作。

  (3)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实施和保障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共性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建设政务集约化大平台、融通政务大数据、构建业务协同大系统;负责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库等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数据开放。

  (5)负责市政府数据中心和容灾备份中心建设运维管理;统筹协调全市政府数据中心安全运维管理;对政务信息化系统应用安全设施、安全保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研究政务信息化有关安全技术并提出建议。

  (6)负责对全市大数据产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规划、标准规范等有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并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基础性核心技术研究;开展社会各领域大数据聚合应用,推动数据知识化、产业化;统筹协调数据资源的管理;承担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大数据领域相关工作。

  (7)负责研究拟订政务网络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承担全市党政机关的政务网络、政务信息系统等有关设施的组织建设和运维管理;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等有关培训工作;为全市党政机关提供政务信息化技术保障服务。

  (8)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与维护及相关信息收集和政府信息的发布等工作;承担政府网站群的组织建设、运维管理、运行监测和评估工作。

  (9)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编制;承担全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管理;推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开展信用信息产品开发应用、宣传;与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接,为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

  (10)负责运用大数据开展宏观经济预警预测监测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为全市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规划、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提供决策辅助支持和咨询信息服务。

  (11)负责协助统计部门开展周期性的全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

  (12)负责协助规划部门提供城市建设规划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收集、整理、分析城乡建设、发展的有关信息。

  (13)负责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为2018年底新整合的事业单位,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70.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0.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0.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68.77万元,降低49.9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总计870.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7.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0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3万元。

  2.项目支出243.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98%。主要包括信息中心专项业务经费、网站群运维及安全保障经费、“一网通办”攻坚行动等业务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56.20万元,降低46.4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预算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度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9万元,项目支出243.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6.20万元,降低46.4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预算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2%。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0.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17万元,占8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4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46.41万元,占5.3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5.59万元,占5.23%;其他支出8.1万元,占0.9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17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704.17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费用的支出,日常办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5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工资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年初有退休人员调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5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5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无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46.41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4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5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5.5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动。

  5. 其他支出8.1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8.10万元,主要是2021年日元贷款还本付息8.10万元,无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未发生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公务接待,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28.57%,主要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标准调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及保险维修费用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信息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信息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信息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7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